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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粮食局关于切实做好全市粮食行业防汛工作的通知

长沙市粮食局  时间:2018-06-15

 

 

 

 

 

长粮发〔201831

 

长沙市粮食局

关于切实做好全市粮食行业防汛工作的

 

各区县(市)粮食局,湖南粮食集团,局属各单位

目前我市已全面进入汛期,为切实做好全市粮食行业安全防汛工作,确保行业生产、生活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切实把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摆到突出位置,纳入党委支部重要议事日程,进行专题研究部署。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严格按照“谁储粮、谁负责,谁坏粮、谁担责”的要求,压实防汛责任。树立防大汛、防大灾、抢大险的意识,提前安排、超前准备、强化责任、落实措施,立即行动起来,认真开展汛期安全自查自改,全力防范应对各类自然灾害引发的事故。

二、加大排查力度,强化事故防范

从即日起,要针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着重加强汛期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掌握预报预警信息。对检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整改。对于储粮仓库隐患较大一时难以整改的,应将粮食转移至安全地带,一旦接到相关等级预报预警信息,要立即停产撤人。主要排查以下几方面的情况:

(一)仓房防水、防潮情况。凡有漏水、渗水、开裂、倾斜等安全隐患的,立即组织力量进行抢修,防止仓房倒塌、储粮受损。要加强对排水设施的检查,确保排水系统通畅,做到库内不积水、不浸粮。还应检查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仓库周围的围墙、河堤、进出仓库路桥及山体是否安全。

(二)储粮化学药剂的安全监管情况。包括对储粮化学品运输、储存、使用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是否到位,防雨、防潮、防高温和防雷等各项安全措施是否可靠。储粮化学药剂的各项管理规定是否按要求落实。储粮化学药剂的安全保卫工作有无增强,可能受汛情影响的库存药剂是否转移到安全地带。

(三)用电安全的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库区、用电管理是否存在电气设备及线路老化、破损或搭设不合理的情况,配电箱的配置与管理是否规范,是否定期巡检巡查。

(四)防汛各项物资及措施准备情况。塑料编织袋、麻袋、水泵、铁镐、柴油机、蓬布等防汛物资是否备足。

三、做好应急准备,提高处置能力

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防范自然灾害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专项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对各类自然灾害的应急演练。各粮食企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要全面进入战备状态,做好抢险救援各项准备工作,一旦发生事故,确保拉得出、用得上。

四、完善预警机制,及时应急响应

切实加强汛期应急值守工作,发现重要险情及时、准确上报和处置。密切跟踪强降雨变化,认真研判可能引发事故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要安排专人在重点时段对重点部位进行巡查,确保第一时间发现险情第一时间响应。加强与气象、水利、国土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完善预警预报、应急联动机制,强化预测、预报、预警,确保灾情信息能第一时间通知到有关企业和单位。

 

 

                              长沙市粮食局

                              2018615